全国首个纯电动专用车补贴细则落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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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纯电动专用车补贴细则落地近日,全国首个纯电动专用车补贴细则落地。北京市财政局、科委、经信委等五部委联合发表《关于购买纯电动专用车有关财政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辆,在取得北京市车辆登记牌照后,可申请享受北京市纯电动专用车财政补助。 一、补助范围 自2015年4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凡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符合北京市产品技术、安全及售后服务等要求的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辆(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专用车不纳入本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二、补助标准 在中央补贴基础上,北京市市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助按中央标准1:1确定,具体为:按电池总容量计算,2015年每千瓦时补贴1800元,每辆车补贴总额不超过13.5万元;2016年和2017年补助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执行。如国家政策调整,北京市财政补助标准将参照国家政策另行制定。汽车生产企业享受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三、补助方式 地方邮政、物流、环卫等纯电动专用车补贴,直接拨付到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非北京市市注册的汽车生产企业申领本市财政补助资金,须授权委托一家在京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统一申领,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拨付到该汽车销售机构。 北京市财政局委托北京环境交易所(以下简称“环交所”)负责受理和审核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申请补助资金所提供的材料及补助流程与纯电动小客车补助方式一致(见《北京市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财政补助资金管理细则》(京财经一〔2014〕4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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